问题 | 延期交房是否需要备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故拖延房屋交付时间,作为购房者应及时向其发出催促通知。如经过催促之后,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则可以依法主张解除购房合同。除此之外,购房者亦有权根据合同条款,选择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当合同中同时规定了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时,不可同时适用这两种方式来进行追偿,而需选择其中金额较高的一种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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