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东区律师怎么办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明确记载,当房地产纠纷产生时,相关各方都有权根据已签署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诉。
然而,请谨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若当事人未能达成仲裁协议或是所达成的仲裁协议不具备合法有效性,他们仍然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纠纷适宜进行调解,则应先行进行调解,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的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正式生效后,所有当事人均有责任履行由这些判令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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