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预售房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务必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确保已经订立了具备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次,预售的标的物必须是正在建设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此外,必须获得相关银行的批准和同意;最后,预购人和后续购买者还需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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