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要去哪里起诉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争议处理的关键环节之一便是诉讼提交地点的确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产权纠纷案件通常需遵循专属管辖区原则进行诉讼请求提起,即将此类案件交由房屋所在地所属法院进行审理。然而,若相关合同业已得到履行且实际履行地点与约定履行地点存在差异,那么此时应将被告住所地及约定履行地作为管辖权的行使范围。反之,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且约定履行地并非原、被告住所地,则仅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对于理解并掌握房产纠纷诉讼提交地点这一问题,无疑将有助于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法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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