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购房认购书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屋认购书之后,若购房者出于某些原因违约并要求解除此合约,则所缴纳的定金将无需退还;然而,如果由于特定状况或政策变更、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双方就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约的话,那么这并不足以被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定金便有可能需要退还;最后,如果是因为卖方违约并提出解除合同,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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