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建议您及时寻找相关责任人,首先找到的应该是开发商。这是由于消费者与开发方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合约,而作为商品制造以及销售的主体,开发商对所售房屋的品质负有完整的责任。针对开发商向您做出的任何赔偿,他们均有权依据商品质量发生问题的具体原因,按照双方签订的合约再次向负责单位追究索赔责任。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问题,或者您对此处理方式并不感到满意,那么您可以寻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帮助,申请由他们协助开展认定工作,或者向上级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此外,房屋住户还可以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介入,来对该房屋进行深入的鉴定,这样得出的鉴定结果便可作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民事赔偿诉讼的重要证据。 倘若以上几种方法仍然无法让您得到满意的解决,那么您还可以考虑启动仲裁程序,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所有可能的路径都已尝试过后,如果您仍然无法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您大可以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自身遇到的实际困难,向有关法院起诉开发商以维护您应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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