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共有方式怎么选择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两个及以上当事人共同拥有的不动产,他们之间如何划分权益应当依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情况与需求而定。
目前,共有房屋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房屋按份共有;第二种是房屋共同共有。 前者按照各共有人分别向房产贡献的资金比例或者所有权份额来明确自身能获得的权益范围。 在此情况下,各共有人可以合法享受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其处置权。 其中,占有权具体涵盖实质性的占有与支配房屋的这一权利,还包含了能够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等事项;至于处置权,则意味着各按份共有人得以按照自身主观意愿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所有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当然,按份共有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义务,例如承担关于共享房屋的运营、维修维护等方面的开支费用,同时在行使其所有权的过程中不得侵害到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当谈到房屋共同共有,这往往是一个更为平等的概念,即所有的物主都将共同分享该物业的权益,不论个人投资额的大小差异。 这类形式的出现,多发生在婚姻家庭领域或是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比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以及遗产分割之前的共有等等。 在选择合适的共有时,具有如下几个要点因素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共有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次,共有人在投资中的贡献比例。 基于以上原因,在面对共有房屋时,我们应通过深入分析各方关系,研究其投资比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适当的共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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