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条件房产赠与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赠与需要的条件是:
(一)赠与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三)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 (四)具备书面的赠与合同与赠与公证书; (五)相关税费已缴纳完毕。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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