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定金与订金两者的法律含义完全不同。
定金在是法律上是一种担保形式,一般作为债务担保,含有保证金的性质。 在房屋买卖合同按约定履行之后,定金一般可以作为价格款进行抵充,也可以退回。 而订金则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定。 如购房者拒绝履行定金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取定金的卖房人或者开发商拒绝履行定金合同,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则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只具备预付款的性质,属于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方式,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在商品房交易中,如果买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不代表其丧失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 反之如开发商拒绝履行义务则无需进行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