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后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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