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拆迁分房子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承租方而言,若遭遇房屋拆迁事件,其应有权获得以下方面的经济补偿:
替代住房所需土地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室内装修补偿费用;安置与重新安置补偿费用;搬迁过程中的损耗补偿费用;针对经济困难状况给予的助资及奖励补偿费用;以及针对房屋内部各类电器设备移动产生的额外补偿费用等。 此外,对于非住宅用途的房屋,还需考虑到营运损失补偿费用。 2、在房屋租赁期间,若合同中已针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承租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出租方履行违约责任。 倘若双方并未对此类问题作出具体约定,则出租方通常需向承租方支付1至3个月份的房租作为赔偿。 3、在租赁合同期限范围之内,承租方理当得以享受搬迁,以及停产停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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