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延期交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卖方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买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并选择退房处理,然而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之严格条件。
在此类情况下,买方需要首先等待卖方所发出的交房催告期届满三个月之后,如果卖家仍旧未能实质性地向买方交付房屋,方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退房申请。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时,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据此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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