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此事心存疑虑,那么聘请一位律师自然也是适当之举,然而实际上并无必要支付额外费用,因为在当前的诉讼过程中,原告方的律师将仔细审查和研究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并对其中存在争议或不合理之处进行质疑。无论如何,核定赔偿金额以及法律诉讼的核心事务是由法院和保险公司负责处理,而实际的法律纠纷则主要由保险公司与受害人之间展开。
至于是否需要亲自出席法庭审理,这并不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即使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当事人仍然有权提起上诉,但是一旦案件进入终审阶段,便意味着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关于二次治疗费用问题,您可以选择等待实际产生后再行启动法律程序。在此情况下,您依然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列入诉讼名单,其地位与本次诉讼相同,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均需由您全额承担;而超出该范围的费用,按照责任比例55%计算,若对方为非机动车辆,则赔偿比例调整为6:4,即您承担60%,对方承担40%。对于属于您应负赔偿责任的部分,将全部由商业三责险予以承担。只要是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均应承担赔付责任;反之,若并非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费用,您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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