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一旦介入还需要我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全责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仍需由全责方亲自处理?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例如:
若存在人员伤亡情况,由于保险公司对部分医疗费用有可能不予以理赔,故而通常情况下全责方仍然需要承担后续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向受伤者支付那些未被保险公司所涵盖的医疗费用,以进行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反之,如仅涉及车辆受损,全责方可将全部权限委托给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综上而言,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全责方即代表着必须承担事故全方位的责任。 因此,无论面对何种受害人权益问题,全责方均需尽其义务,及时地进行善后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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