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撤销赠与合同公证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公正程序签署的赠与合同,在撤销权利方面即丧失了原有的任意撤销权,但保留下了法定撤销权以保障受赠人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能够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况主要包括: 严重侵犯赠与人本身或其近亲成员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负有抚养、赡养等特殊义务却未能认真履行; 拒不履行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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