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是否适用继续履行的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承揽合同争议时,我们应优先考虑使用继续履行这一处理方式。
又被称为强制实际履行的继续履约,其含义是当违约方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后,有义务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对于可续行性较强且涉及承揽权利标的的合同而言,如果债权人在法定合理期限内向违约方提出继续履行的需求,那么就必须依照法律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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