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被起诉可以不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民事争议的案件中,若能议定出双方都认可的调解方案,法院通常会首先采取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式。
然而,这并非强制性的程序,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并参与调解过程,若有拒绝调解之意愿,司法机关亦不会强迫干涉。 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愿意接受调解事宜,那么便可借此机会达成和解共识,从而规避可能面临的更为复杂的庭审阶段及其伴随的不利后果。 然而,债务人同样保留拒绝调解的权力,一旦拒绝调解,法院将依照既定的诉讼流程照常审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来院申诉的民事纠纷必须满足以下五个基本要素: 即原告须与本案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 要有明确无误的被告对象; 需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和理由; 同时必须符合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受理民事诉讼的规定,并且该案件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因此,当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时,债权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撑其诉讼请求,同时确保该案件确实属于法院的受理范畴。 总而言之,对于因拖欠款项而引发的诉讼,债务人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尽管债务人拥有拒绝调解的权利,但却不能忽视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务的行动。 债务人应当积极面对诉讼,参与调解或者做好应诉的充分准备,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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