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小舅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诚如所设想,珠海市的某位亲戚(暂且视其为有合法身份地位的普通公民)拖欠借款未予偿还,作为债权方(原告人)便可依法向其亲属所在之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倘若此人的常住居所与其实际的日常生活所在地并不一致,那么债权人完全有权力向其被认定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附带提供该亲属的有效联络方式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若债权人在撰写起诉状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诉求记录在案,并通知到该亲属。 在处理这类民事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若认为适宜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可以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然而,若债权人或亲属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则调解程序将自动终止。 总而言之,债权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该亲属的常住居所地或实际日常生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或者选择口头形式进行起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条件允许,可以先进行调解工作,但最终是否接受调解仍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