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十六年不还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期的规定为三年时间,其计时起点是自您知晓或者推测,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危害,并且有关责任方也了解到相应情况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然而,如果过了20年的大关,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有特殊的因素导致,那么经权利方的申请,人民法院会考虑是否进行延期处理。 对于您的案件来说,如果借款距今已有16年仍未偿还,这显然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范围。 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在此期间曾有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现象发生,或者能够证明存在一些特殊的状况需要延迟诉讼时效期限,否则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很有可能无法支持该位债权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因此,作为债权人,您应该及时地发起相关诉讼程序,这样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务追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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