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是否属于借条纠纷范围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方间的借款协议乃债权之构成要件,以此应归属至“借据争端”范畴中。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指出,所谓债权,是指因各类合约等因素所生之权利,而借款方与出贷方之间的借贷协议则构成了债权生成的正当原因。若借款人未按约偿还债款,作为债权人的出贷方可依据前述协议向借款人提出偿付债务的要求,此举实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典型情况。再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明文规定,出贷方享有向借款人追索债务的法定权利,这无疑可被视作侵权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在处理此类借款纠纷时,我们完全可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来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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