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没到期但欠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目前持有借款凭据,然而还款日期尚未到来之际,借款方却突然消失踪迹,面对此类颇为复杂棘手的状况,我们需要审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此之前,请您尽可能地寻找各式各样的途径去追踪借款者的下落,诸如向双方共有的朋友、亲人或者咨询与其工作岗位有关的部门进行打探。 就现阶段而言,借款期限未至之时,通常并不适宜直接追讨借款者提前偿还债务,除非具备充分确凿的凭证显示借款者曾旗帜鲜明地表示或者通过自己的具体行动昭示着不会履行还款义务,如藏匿财产、规避债务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述:当合约的当事人一方明确指出或者通过自身的行为展示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后,另一方有权在履约期间结束前催促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您必须从现在开始积累证据,以便于潜在的纷争出现时能有所凭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借款期限尚未截止的前提下,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可能存在未能得到支持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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