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没有欠条的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时那些未被涉及到的债务,通常按照以下这些原则来处理。
首先,倘若这债务是夫妻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背负的,即便没有书面的欠条,也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不过,要是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债务仅仅是用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生活,或者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应有的范围,那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了。 其次,如果这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该由欠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比如说用于家庭生活的各种支出凭证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判决。 这样能够确保债务的处理公平合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有部分债务未涉及。其中一笔债务无书面欠条,债权人小胡主张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应共同偿还,但小朱称是小李个人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该债务是小朱和小李在共同生活及经营中背负的,即便无欠条,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 2、若小朱有确凿证据表明债务仅用于小李个人生活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应由小李独自承担。 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认定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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