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问题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二人踏入离婚殿堂之际,债务的清算与处理便显得至关重要。
区分债款究竟属于夫妻共通债务抑或其中某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极其必要的。 对于那些因家庭日常生活必需而产生的债务,以及虽然数额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却启示于夫妻俩的公共生活、集体生产运营,甚至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债务,这些都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对于那些源于个人原因,如婚前债务,或是未经配偶另一方允许就擅自给予不负有抚养责任的第三方之所负债务,应由负债方自行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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