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债务怎么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有关一方所欠下之债务的处理方式需依具体状况予以考量。
若该债务源于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之购买,则一般说来,将会被视作夫妻双方共享的责任与义务,需由夫妻双方平等分摊。 然而,若某一方以其个人身份所欠下的债务,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主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此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归类于个人债务范畴,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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