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不知情况下对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已婚夫妇这一特殊群体,若其中某一配偶对另一人所背负之债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其是否应当对此类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通常而言,若该笔债务被认定为是用于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产生的,即便其中一方对这一情况全然不知,也有可能被要求分担此部分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数额明显超出了一个普通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而且债权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这笔债务是用于了婚姻共同生活、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设立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这笔债务毫不知情的那位配偶便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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