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债务还了部分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期间涉及到尚未完全履行的房产债务问题,需依据特定情形予以妥善处置。
若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公共责任的范畴,则男女双方应在离异之际共同承担剩余未清偿的负债额。 倘若男女双方就债务负担达成明确协议,且此约定并未违背法律强制性规范,原则上遵循契约约定方式加以处理。 在此类处理过程之中,通常会结合各方资产状况、债务实际用途以及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考量。 若涉案房产被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财产分配之时,亦须将未清偿的债务纳入相应衡量范围之内才能作出合理而公允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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