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妻子欠款,丈夫是否具备清偿责任,则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
首先,如果此笔金钱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据或得到其中一方在事后来临的认可等形式所达成的共识所招致的债务,抑或是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有效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着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需的债务,那么这类债务无疑都属于夫妻双责共有的范畴,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其次,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且该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上限范围,那么这种类型的债务便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由借款人独自承担应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