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在离婚事件中,原先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而背负的负债,必须共同进行偿还。
如果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这些债务,或者某些财产已经分别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就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在离婚之后,如果某项债务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那么就无需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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