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人重复抵押借款或变卖抵押物犯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同一抵押物进行多次抵押的行为并不被视为犯罪行为,尽管在债务清偿中可能存在优先级上的差异。
然而,未经法律许可擅自变卖抵押物的行为通常不涉及犯罪问题;而私自出售银行所设置的抵押财产的行为,则往往并不会引发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未经通知便将抵押物予以转让,那么这种行为将会对银行产生不可追溯的影响,导致其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14条规定了同一抵押财产设定数个抵押权,确定抵押权人之间权利顺位或者清偿顺序的一般规则,即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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