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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