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发垃圾短信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中,不能被判定为犯罪行径。
依据现行法规,未成年人的这样的行为严格来讲可视作一次懵懂无知的行动。 在绝大多数状况下,未成年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即便是成年人施行类似行为,除非涉及到严重的侮辱和诽谤行为,否则几乎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永远记住,即便是成年人,侮辱罪和诽谤罪也是非常特殊的例外),最多只是可能遭受执行的处罚为行政拘留。 而至于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个体从事这样的行为,则不仅不能引发犯罪指控,更不能遭到治安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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