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了赔偿费用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文将详细介绍各类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需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进行核算; 2.交通费: 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得出,且应以正式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若伤情存在特殊需求,则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进行计算; 9.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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