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可以单独起诉小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一个已经结婚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已经结婚却还是与之结婚的这种行为。
一般来讲,在重婚罪的起诉方面,主体是配偶那一方,而不是大家常说的“小三”。 因为重婚罪主要侵害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重点就是对配偶权的伤害。 只有配偶才有权利去提起刑事诉讼,让重婚者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呢,如果“小三”明明清楚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小三”就有可能成为重婚罪的共犯。 到时候,配偶一方是可以和“小三”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小三”存在重婚行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得收集足够多的证据才行,像两人共同居住的证据,以及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的相关证据等等。 总之呢,通常情况下,重婚罪是由配偶一方来进行起诉的,而“小三”是否构成犯罪,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仔细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静相识,小静明知小朱已婚,仍与小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李发现后,欲起诉小朱和小静重婚。但小静辩称自己只是与小朱恋爱,并非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已婚状态下与小静以夫妻名义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因为他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小静明知小朱已婚仍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若小李能收集到足够证据,如共同居住、对外以夫妻相称等证据,小静可能成为重婚罪共犯。 3、小李作为配偶,有权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小朱和小静可能存在的重婚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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