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怎么判归女方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形,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一、孩子年龄因素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当然,除非母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二、女方抚养条件 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而男方还有其他子女,女方没有其他子女,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因为从孩子的成长角度来看,女方在生育方面已经没有了再次生育的机会,更需要这个孩子的陪伴。 三、孩子生活环境 当孩子随女方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时,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 例如,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生活起居,在熟悉的环境中成长,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会让孩子产生不适,影响其身心健康。 四、女方品行及抚养能力 女方品行良好是重要考量因素。 同时,女方要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所需;有固定的住所,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还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且没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五、孩子意愿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女方生活,这在抚养权的判定中会起到重要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小朱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但小李指出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此外,小朱已绝育无其他子女,小李有其他子女;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且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小朱有稳定收入住所。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本应随母方小朱生活,但小李指出小朱患病,若属实且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法院会综合考量。 2、小朱绝育且无其他子女,小李有其他子女,从生育角度小朱获抚养权可能性更大。 3、孩子随小朱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这利于小朱争取抚养权。 4、小朱品行良有稳定收入住所,能为孩子提供条件,增加获抚养权筹码。 5、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小朱生活,对小朱争取抚养权十分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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