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协议有效的情况 当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若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等情形,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要求相冲突,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子女的利益,没有让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权益受到损害,那么这样的协议在双方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这种有效协议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不能再依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 在这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发展,子女是可以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必要费用的。 二、协议无效的情况 如果协议中关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约定损害了子女的合法权益,比如约定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难,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教育需求等,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毕竟,抚养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子女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而另一方也应当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时约定小李不给抚养费。后子女小静患病需高额医疗费用,生活费用超出预期,小朱要求小李支付费用,小李以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且存在该协议是否有效的争议点。 案情分析: 1、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不存在胁迫、欺诈,遵循法律规定且保障子女利益,协议有效。此时通常小朱不能索要抚养费,但小静因重大疾病等合理需求致费用超出预期时,可要求小李支付必要费用。 2、若协议损害子女合法权益,如导致小静生活困难、无法满足基本需求,协议无效。小静有权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应依法承担抚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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