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来了不给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判决书明确判定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却不配合交付孩子时,可参考以下方式妥善解决: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抚养权纠纷的执行属于特殊执行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若一审法院不方便执行,也可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的执行措施。 例如,法院可能会传唤不配合的一方,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还可能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和冻结,以此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将孩子交付给有抚养权的一方。 二、对拒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如果另一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且情节严重,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较轻的情况,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严重性;若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解决此类问题的整个过程中,相关方务必注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处理,避免采取过激行为,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判决书判定小朱享有孩子抚养权,但小李不配合交付孩子。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传唤小李并冻结其财产,小李仍拒不执行。争议点在于小李持续不配合行为应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理合法的。抚养权纠纷执行特殊,小朱可向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法院采取的传唤、冻结财产等措施符合规定,旨在督促小李履行判决。 2、小李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时,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对其罚款、拘留,情节特别严重时追究刑事责任,是依法维护判决权威和小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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