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课外培训费对方怎么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对于小孩课外培训费的支付事宜,可按照如下原则来进行处理。
其一,倘若在离婚协议当中有清晰的约定条款,那么就一定要依照约定去执行。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时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效力,理应得到遵守。 其二,倘若离婚协议中未作约定,一般情况下则会根据离婚那时候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各自的收入水平等相关因素来予以确定。 通常来讲,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小孩的课外培训费。 而具体的承担比例则可以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请求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其中一方的经济条件较为优越,那么他就可以承担相对较多比例的费用;倘若小孩主要是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当适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此来保障小孩能够享受到课外培训的权益。 总之,无论如何,都必须以保障小孩的利益为最根本的出发点,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确定费用的承担方式,确保小孩在课外培训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在小孩课外培训费支付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离婚协议执行,小李则觉得应重新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等确定,尤其在协议未明确约定时,双方对于承担比例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有清晰约定,如明确了双方承担课外培训费的具体比例或方式等,那么双方应严格依照约定执行,这是基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2、若离婚协议未作约定,需综合考虑离婚时双方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一方经济优或另一方抚养孩子等情况来确定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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