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给子女的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其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这涵盖了他们日常生活的各项开支,如衣食住行等,以及接受教育所需的费用,像学费、书本费等,还有医疗方面的支出,如看病就医、购买药品等。 其二,父母的负担能力。 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收入状况,包括工资、奖金、副业收入等,以及他们的财产情况,例如房产、车辆等。 通过这些来确定父母能够承担多少抚养费。 其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也就是参考当地的消费标准,比如在不同地区,物价水平、生活成本有所差异,以此为依据来确定合适的抚养费数额。 通常情况下,若父母中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来给付。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的子女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进行确定。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10000元,小李认为应按30%支付两个子女抚养费共6000元,小朱则认为应考虑自身负担及当地生活水平,不能支付这么多。 案情分析: 1、从子女实际需要看,虽有两个子女,但需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实际开支确定抚养费,并非直接按高比例给付。 2、考虑小朱负担能力,其虽有固定收入,但还要考虑自身生活成本等,50%的比例可能过高。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是重要参考,若当地生活成本较低,抚养费也不宜过高,应综合确定合理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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