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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无经济能力抚养费怎么给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倘若其中一方欠缺经济能力去支付抚养费,那么这一方便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商讨出分期支付抚养费的办法,亦或是降低原本的支付标准。
倘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法院一般会依据无经济能力那一方的实际状况,全面考量其收入情况、拥有的财产等诸多因素,进而明确出既合理又可行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具体的数额。
例如,能够以其能够自由支配的其他财产来折算抵充抚养费,又或者在其经济情况有所好转之后,再按照相应规定补足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金额。
与此同时,如果存在其他亲属愿意主动代为支付抚养费,并且经过对方的同意,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由该亲属来代为履行抚养义务。
总之,在处理无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时,必须始终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出发点,借助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去妥善解决这一难题,确保子女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归小丽抚养。小朱经济能力欠缺难以支付抚养费,他想分期支付或降低支付标准,但小丽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小朱表示有亲属小胡愿意代付抚养费,但小丽未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经济能力不足时,有权利与小丽协商抚养费支付方式,小丽不应直接拒绝协商。
2、小胡愿意代付抚养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小丽应考虑同意,毕竟保障孩子权益是首要的,应综合考虑多种合理合法的抚养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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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