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有债务未清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继承人存在债务未清的情况时,通常可按照以下两种不同情形来妥善处理:
一、限定继承 限定继承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以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下的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这个范围内来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比如,假设某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经评估后价值为100万元,而其生前欠下的债务为80万元。 那么,继承人就需要用这100万元的遗产,优先清偿80万元的债务,清偿完毕后,剩余的20万元便可以作为继承人实际能够继承所得的财产。 反之,如果被继承人的债务高达120万元,超过了遗产的价值。 此时,继承人只需用100万元遗产去清偿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20万元债务,继承人无需再承担进一步的清偿责任。 二、放弃继承 当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时,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这个行为必须要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完成,而且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清晰的表示,这样才能在法律上产生相应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80万遗产,生前有100万债务。小胡作为继承人,最初想限定继承,后又考虑放弃继承,在遗产处理前未书面表示放弃,引发债务清偿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选择限定继承,应以80万遗产为限清偿债务,超出部分的20万债务,小胡无需承担进一步清偿责任。 2、小胡虽有放弃继承想法,但未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免除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仍需按限定继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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