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父母可以立遗嘱给儿子不给儿媳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遗嘱自由原则
我国《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同时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父母作为自然人,自然享有这种权利。
比如,父母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他们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这些财产的分配对象。
他们可以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状况、对自己的赡养情况等多种因素,自由地选择将财产分配给特定的人,这是法律对个人财产处分权的尊重和保障。
二、明确财产归属
当父母立遗嘱将财产给儿子而不想让儿媳分得时,关键在于遗嘱内容要清晰明确地表述财产仅由儿子一人继承。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样能确保父母的意愿得以准确实现。
三、遗嘱形式要求
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必须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完后要签名并准确注明年、月、日。
这样严格的形式要求,是为了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从而使遗嘱能够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辛苦积攒了房产和存款,立下遗嘱将财产给小朱,不想让儿媳小丽分得。遗嘱中写明房产仅小朱继承,但遗嘱未注明年、月、日。小丽认为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且遗嘱形式有问题应无效。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归属,遗嘱明确房产仅小朱继承,依法律规定,此房产应属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能体现父母财产分配意愿。
2、对于遗嘱形式,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此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影响遗嘱有效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0: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