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欠朋友的债还要家人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后欠朋友的债是否要家人还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一、有遗产且家人继承的情况 当死者留有遗产,并且其家人选择继承该遗产时,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死者所欠的债务进行清偿。 但要是债务达到了12万元,超过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也只需偿还10万元即可。 因为继承人承担的偿还责任是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这样既保障了债权人的部分权益,也不会让继承人承担超出遗产范围的不合理债务。 二、有遗产但家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若家人明确表示放弃对死者遗产的继承,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们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就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这是因为放弃继承意味着他们不享有遗产带来的权益,相应地也就无需承担遗产所附带的债务义务。 三、没有遗产的情况 如果死者在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其家人通常是没有义务去偿还他生前欠下的债务的。 毕竟债务的偿还需要有相应的财产基础,没有遗产就缺乏了偿还的物质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欠小李5万元。小朱留有价值3万元遗产,小胡作为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双方就还款金额产生争议;若小胡放弃继承,是否还要还款存争议;若小朱没有遗产,其家人小静是否要替他还款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继承遗产时,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3万元范围内偿还小李债务,即只需还3万元,因其承担的偿还责任以所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若小胡放弃继承,从法律角度看,他对小朱所欠小李的债务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遗产附带债务义务。 3、若小朱没有遗产,小静通常没有义务偿还小朱生前欠小李的债务,因缺乏偿还的物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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