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了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已经三年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夫妻的财产是可以重新进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形:
1.存在隐藏、转移等不当行为: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采取了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又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通过这些不正当的手段来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另一方在发现这种情况之日起的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比如说,一方偷偷将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故意低价变卖共同的贵重财物等,这些行为都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2.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要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是在一方欺诈、胁迫等违背另一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例如,一方谎称家中有巨额债务,迫使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做出让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想要重新分割财产,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情况的真实存在。 只有这样,法院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三年。此前离婚时,小朱怀疑小李偷偷转移了夫妻共同存款,但未掌握证据。后来小朱偶然获取相关转账记录,证实小李确有转移财产行为。同时,小朱觉得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小李胁迫所致,争议点在于能否据此重新分割财产。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李转移财产行为,小朱在发现此情况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因其符合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小朱若能提供转账记录等充分证据,法院应支持其诉求。 2、对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情形,小朱若能提供如胁迫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下签订协议,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院也会支持其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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