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内共有房产单方可以变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房产,其中一方是不可以随意进行变卖的。
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没有经过双方一起商量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独对其进行处理。 依据法律方面的规定,对于共有房产的处置,必须要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倘若有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把共有房产给变卖了,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权处分行为。 不过,如果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的时候,是处于善意的状态,也就是他并不知道该房产是共有且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被出售的,同时他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且办理好了房产的过户手续,那么这个第三人就能够合法地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同意对房产进行处分的那一方,就只能向擅自处分房产的那一方去主张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总而言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单方是不能擅自进行变卖的,不然很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产。小朱未与小丽商量,擅自将房产卖给了小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胡表示不知房产为夫妻共有且未得小丽同意,支付了合理价格。小丽得知后表示反对,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变卖共有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2、小胡若为善意第三人,即不知房产情况、支付合理价格且完成过户,可合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3、小丽只能向小朱主张赔偿相应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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