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留下的遗产问题,通常这些都应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过程中,无论是夫妻双方中的哪一方所继承或者是受到遗赠所得到的房产,这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出其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配偶,或者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财产仅赠送给某一方配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被继承人以及赠与人的意愿,因此,夫妻一方所继承的财产以及所收到的赠与财产并不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是仅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离婚前的房产问题,如果是由某一方在婚前租赁,然后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某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样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如果是在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提供了资金支持,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出资的份额或者比例来对房产进行分割处理。 另外,如果是在婚前由某一方承担了房屋的首付款,然后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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