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两个的工资还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伴侣双方的薪资待遇通常是进行平均分配的。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时期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因此,从工资账户中所取出的资金也是可以作为分割的对象,然而具体是否进行平均分配则需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达成共识。若男女当事人在婚约期间已经就财产归属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约定,例如将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财产分别归属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情况,那么便应按照这些约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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