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屋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所获得的租金并不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首先,这类婚前房屋应被视作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产权,而其通过出租房屋所获取的租金则可以被解读为法定孳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类情形下产生的孳息,同样应被定性为个人财产。 因此,就当前问题而言,无法将这些婚前房产所获取的租金归入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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