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已经属于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它主要是针对夫妻离婚这一情况而设立的,是政府为了促使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慎重对待离婚这件大事而强制要求的一个阶段。 在离婚冷静期内,尽管夫妻表面上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但实际上双方的心态和状态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这一期限的设定,给予了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反思自身和对方的机会。 若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期满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离婚登记得以完成,婚姻关系也就正式解除了。 然而,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了主意,撤回了离婚申请,或者期满后双方未能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申请就会被驳回,婚姻关系将继续维持下去。 总之,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并不等同于离婚这一最终结果,而是为了让离婚这件事更加慎重、理性地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朱开始重新审视这段婚姻,而小李却坚持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小李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但小朱改变主意不想离了,小李认为既然已经过了冷静期就应该算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在冷静期后改变主意撤回,符合规定。 2、离婚冷静期不是离婚的判定,只是程序环节,小李认为过了冷静期就算离婚是错误理解。婚姻关系应继续维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