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过了没有去拿离婚证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过程中,冷静期有着重要的意义。
离婚登记包含着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分别是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以及登记(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只有通过这一环节,离婚才有可能正式完成。 如果在这个30日内未提出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倘若在冷静期过后,一方未到场或者拒绝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依然继续存续,双方仍然保持着夫妻关系。 只有当双方都顺利领取到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会正式解除。 所以,仅仅经过了冷静期而未去领取离婚证,是绝对不能认定离婚已经完成的。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都是为了保障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严谨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按程序进行离婚登记,经过申请、受理后进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到场了,小李却未到场领取离婚证。小朱认为已过冷静期就应算离婚了,小李则认为没领离婚证不算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离婚登记程序,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这是法定要求。 2、小李未到场,仅冷静期届满不能认定离婚完成,根据规定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小朱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