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隐瞒生理障碍不育属于骗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若存在隐瞒生理障碍导致不育的情况,通常不能将其认定为骗婚。
骗婚主要指的是以骗取财物或者达成其他非法目的而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隐瞒生理障碍不育这一行为,更多地是在婚姻关系中属于一种过错行为。 它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往往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倘若女方在婚后才得知男方的这一情况,并且无法接受,那么就很可能引发婚姻关系的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女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争取到一定的补偿或者权益。 不过,要确切地确定具体的权利和责任,就必须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比如婚姻登记的时间、女方知晓该情况的时间等因素都需要考虑在内。 如果女方对自身的权益存在疑问,那么咨询专业的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登记结婚,婚后小丽才发现小朱隐瞒了自身存在生理障碍导致不育的情况,小丽无法接受,夫妻关系因此出现严重问题,小丽考虑离婚并想争取一定补偿,双方就相关权益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隐瞒生理障碍不育的行为不属于骗婚,骗婚是以骗取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婚姻登记,此行为更多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 2、小丽有权在离婚时依据法律规定争取补偿或权益,但具体权利和责任需结合婚姻登记时间、小丽知晓情况时间等实际因素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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